股權轉讓制度自全國接受企業掛牌申請以來,在2017年達到高峰,掛牌企業達到11600家。然而在高峰期過后,新三板掛牌公司的數量一再下降。2018年掛牌數量為10700家,比上年減少939家,同比減少8.07%;2019年掛牌規模降幅最大,突然降至8953家,同比下降1738家,同比下降16.26%,相當于新三板退市平均每天5家公司!今年以來,新三板掛牌企業總數持續下降。據統計今年少了721家企業。截至12月7日,新三板,共有8232家掛牌企業,63家擬掛牌,25家擬申報。盡管如此申請掛牌的速度遠遠落后于摘牌的速度。2020年有123家新掛牌企業,但有844家企業抽身離去,總數減少了721家。在4月份減少了129家,隨后10月份減少了116家。截至12月7日,企業中掛牌8232家,其中精選層36家,創新層1144家,基礎層7052家。按照轉讓方式,550筆做市商轉讓占6.68%;通過招標方式轉讓的公司7682家,占93.32%。
企業可以在新三板掛牌,也可以在新三板摘牌,這其中原因有很多。因為ipo摘牌是好事,但因為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而被迫摘牌肯定是壞事。
一是融資困難。掛牌公司數量的快速增長并沒有帶來流動性的改善。90%的掛牌公司零交易,很多優質企業的估值長期被低估。企業的實際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許多企業,尤其是傳統企業,很少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二是運行情況多為倒“U”型陷阱。企業試圖通過在新三板掛牌來改善經營狀況,但事與愿違。掛牌期間,企業經營狀況沒有實質性改善,甚至比掛牌前更差。
三、曲線上市轉板IPO。流動性低也導致掛牌公司市場估值與價值投資的偏差。摘牌并不意味著壞事。隨著新三板掛牌公司數量的指數級增長和等級制度的實施,優質企業自然會逐漸浮出水面,而長期以來排起長隊的掛牌公司也越來越愿意轉板上市。
新三板企業的摘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主動摘牌,一類是強制摘牌。新三板企業主動摘牌,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壞的,但如果被迫摘牌,肯定是不好的。
主動摘牌的情況包括:
股東大會決定摘牌
IPO還是轉讓
公司解散
公司合并
強制摘牌的情形包括:
信息披露嚴重不可信
欺詐掛牌
掛牌公司的公司治理機制不完善
持續經營的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重大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得出投資者摘牌的有利條件主要包括:IPO或轉讓上市、公司并購,公司合并和借殼上市。相反公司解散,信息披露等則是負面的,這些情況如何分辨如下:
經營情況發展需要或者調整
其實這句話聽起來更像是外交辭令,而不是企業摘牌的真正原因。如果企業在上市或并購計劃中涉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或者需要進行一些調整,或者仍然存在變數,暫時不便公開披露,那么企業在摘牌時以“業務發展需要或戰略調整”的模糊方式說明原因是有益的。但如果企業可能因為繼續經營能力或其他原因被迫摘牌,由于擔心影響企業形象,選擇主動申請摘牌,并以如此模糊的方式說明摘牌原因。那么情況就不樂觀了。
并購
并購是摘牌的主要動機,但并購不一定導致摘牌。《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收購人可以通過股份轉讓系統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后只要滿足維持上市的條件,就可以繼續維持上市狀態。
IPO轉板上市
企業獲準IPO,必須摘牌,但摘牌時機不同。有些公司選擇在“最后一刻”,即獲得IPO批準后摘牌。有的公司進入IPO輔導后也選擇摘牌;還有的在策劃IPO的時候申請摘牌。
金融企業融資政策限制摘牌
2016年8月8日,股票轉讓系統發布《掛牌公司股票發行常見問題解答(三)——募集資金管理、認購協議中特殊條款、特殊類型掛牌公司融資》,暫停上市金融企業從事股票發行、重大資產重組等相關業務。對于金融類上市公司,要想突破限制,只能選擇摘牌。
新三板摘牌的最新情況就是這些內容,最近關于新三板的內容贏家財富網介紹不少內容,在新三板交易規則中詳細介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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