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期貨基礎知識有所了解的投資者都知道,客戶在交易前,應制訂詳細周密的交易計劃,然后按照計劃下單交易。下單方共有3種,分別是書面下單、電話下單和網上下單。
(1)書面下單
書面下單就是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后簽字交給期貨公司,再由期貨公司將指令發至交易所參與交易。
(2)電話下單
電話下單就是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公司,再由期貨公司將指令發至交易所參與交易。期貨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予以錄音,以備查證。事后,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姓名。
(3)網上下單 ,’
網上下單就是客戶通過互聯網使用期貨公司配置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下單。這是當前最流行、最方便的下單方式。
股指期貨的成交原則
股指期貨的成交方式共兩種,分別是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下面來具體講解一下。
1、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對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股指期貨集合競價在交易日9:10—9:15進行,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 為指令撮合時間。
集合竟價產生的成交價格是開盤價。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將集合競價后的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集合競價采取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開盤集合競價中的未成交指令自動參與連續競價交易。
2、連續競價
在期貨連續竟價過程中,交易所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限階指
令連續競價交易時,交易所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若買入價大于、等于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若撮合成交價等于買入價、 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則具體如下:
當買入價≥賣出價≥前一成交價時,則成交價格=賣出價。
當買入價≥前一成交價≥賣出價時,則成交價格=前一成交價。
當賣出價≥前一成交價≥買入價時,則成交價格=買入價。
通過上述說明,可以知道當買入價高于賣出價時,成交價是如何確定的,這樣就白主力在掃貨時,成交價的確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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